现制现售饮用水是通过自动售水机当场制作并直接出售的散装饮用水,因其使用快捷、方便、低价等特点逐渐被公众认可和接受,近年来现制现售水业在各地快速发展。然而,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繁多、分布广散,生产经营条件比较简单,卫生环境状况参差不齐,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能力不强,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因此,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准旗检察院联合旗卫健委对辖区内部分小区内设置的现制现售饮水设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经排查发现,部分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存在未公示从业人员健康信息、未张贴卫生许可证、过滤器材更换和日常巡视检护信息不完善,个别现制现售水设备还存在选址距离垃圾桶、旧衣回收设施过近以及机器设备老化等问题,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此,准旗检察院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就上述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市场,保障好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
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今后,准旗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关注饮用水安全这类切实关系民生的问题,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