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开展内部线索移送工作,刑事检察部门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案件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案件移送效率。
二、 强化监督职能,规范案件移送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二是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问题,确保立案活动依法规范进行。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三、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广泛宣传“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取得的成效,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组织开展“两法衔接”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三是及时总结推广“两法衔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准格尔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