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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
时间:2014-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1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现就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主动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布局之中,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客观分析职务犯罪发生发展变化形势,深入剖析引发职务犯罪的成因,提出具体有效的防治对策建议,及时报送党委、人大、政府和纪委、政法委及有关部门,推动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力,为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积极贡献。

  2.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注重研究引发职务犯罪的体制缺陷、机制漏洞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原因,注重解决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等深层次问题,注重预测预防苗头性、倾向性、风险性问题,注重在政策调整、法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创新、体制改革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根据本地区职务犯罪发生发展的实际情况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治对策建议。

  ——坚持侦防一体、配合协作。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其他各有关部门积极献计献策,加强统计数据、典型案例等信息资源的交流、共享和利用,共同做好年度报告工作。

  二、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形式

  3.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情况;

  (2)职务犯罪发生发展的特点规律,诱发职务犯罪的原因和条件;

  (3)职务犯罪举报情况,社会各界对职务犯罪的评价和舆情动态;

  (4)职务犯罪变化趋势预测预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密切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年度报告的重点内容,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4.各级人民检察院每年都要起草并呈报年度报告。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类案、行业、领域职务犯罪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也可以总结一个时期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呈报多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的撰写与呈送

  5.年度报告的研究起草工作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牵头负责,办公室、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案管中心、监所、研究室等相关部门配合,必要时派员参加。

  6.起草年度报告的准备

  (1)收集资料:广泛收集包括职务犯罪总体情况,重点行业、领域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典型案件情况,群众举报情况,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情况等资料。

  (2)专题调研:根据撰写年度报告的需要,围绕职务犯罪总体情况、特点、变化、趋势、诱因,以及典型案件等开展预防调查。

  (3)实证分析:对职务犯罪的发展变化作出定量分析,总结归纳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趋势和规律。

  7.年度报告的起草、审定与呈送

  (1)起草报告: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起草年度报告初稿。

  (2)征询意见:年度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征求本院相关内设机构的意见,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3)审定报告:年度报告经分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审阅后报检察长审定,或者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

  (4)呈送报告: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以党组或者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将年度报告分别报送党委、人大、政府和纪委、政法委及有关部门,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四、年度报告的落实与运用

  8.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把年度报告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步骤。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区相部门,以检察建议等形式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年度报告所提防治对策建议的落实。

  9.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年度报告的指示、建议和意见。需要有关部门配合协作或者具体落实的,要主动联系,积极沟通。落实情况及成效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10.对年度报告的撰写、运用和效能发挥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将适时开展优秀年度报告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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