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防线,5月27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通过云平台线上直播,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和“一号检察建议”,从检察办案视角以案释法,面向教师开展专题宣讲,推动多方协同发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次宣讲活动覆盖辖区中小学共41所,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普法培训。检察官围绕强制报告制度核心内容,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重点讲解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遗弃等九类侵害情形时,必须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同时,通过剖析因知情不报、拖延上报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持续伤害的反面案例,直观阐明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可能面临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让教师深刻认识到强制报告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职责。宣讲过程中,检察官针对校园日常管理中的重点场景,细致梳理异常行为识别方法、线索留存要点以及规范上报流程,督促全体教育工作者绷紧责任之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报告,从源头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之后,检察官结合“一号检察建议”相关要求,围绕校园安全管理、师德师风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等内容开展解读,督促学校压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筑牢校园防护根基。
此次专题宣讲进一步压实了教育行业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了辖区教职员工依法履职意识,打通了强制报告制度在校园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教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拓宽强制报告制度宣传覆盖面。同时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互通和线索移送,健全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快速处置机制,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同向发力,以扎实的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撑起安全保护伞,护航少年儿童向阳成长。
【普法专刊】强制报告制度知识要点
01.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组织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危险情形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的法律制度,是守护未成年人的法定防线。
02.哪些情形必须报告?(九类重点信号)
身体伤害异常:
不明淤青、烫伤、疤痕、异常步态等“说不清的伤”。
无人照管:
长期营养不良、衣着破旧、家长失联、无人监护。
流落在外:
长期逃学、夜宿网吧、脱离正常监护。
被利用违法:
被胁迫偷窃、打架,持有来路不明贵重物品。
性侵害信号:
抗拒身体接触、情绪异常低落,提及不当触碰、言语骚扰、不雅图片展示等。
精神异常变化:
突然沉默、焦虑、自残或攻击行为。
疑似被拐卖:
身份可疑,与监护人关系生疏,被带往外地等异常情况。
非正常伤亡:
意外伤残、自杀等极端情况。
兜底条款:
其他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
03.谁是报告责任人?
核心主体: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及其教职工。
延伸主体: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组织及从业人员。
04.报告流程“三步走”
第一步:立即报警(拨打110),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及异常情况;
第二步:同步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三步:做好记录,留存报警时间、接警编号、报告内容等。
05.不报告的法律后果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未保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职人员失职失责的,由监察机关问责处理;
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6.履职保障有哪些?
信息保密:严格保护报告人信息;
善意免责:合理怀疑报告不担责;
表彰奖励:及时报告有功的,可依法表彰奖励。
守护未成年人,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更是社会共同的使命。发现异常,请及时报告。
因为,每一次勇敢发声,都可能改变一个孩子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