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动态新闻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监督?做实做优检察“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6-06-30  作者:(马瑞)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为抓手,健全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闭环。今年以来,行政检察部门共审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1件,其中提出检察意见41件,建议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45人,防止以“不刑”代“不罚”,实现刑事与行政责任有效衔接。

一、聚焦“可处罚性”原则,实现精准审查与监督

针对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不起诉案件,行政检察部门从违法行为性质、处罚裁量情节及适用依据等进行细致研判,精准把握行政处罚的“可处罚性”。审查重点聚焦于两个方面:一是处罚法定性,即审查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是否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且是否存在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处罚必要性,综合考量案件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已通过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等方式予以惩戒教育的,或依法具有不予行政处罚情节的,审慎提出检察意见,避免不当追责。

二、加强沟通协作配合,不断健全衔接工作机制

针对不起诉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的实际,行政检察部门对高频不起诉罪名所涉行政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反向衔接工作的审查,与涉及执法部门做好工作衔接,明确移送程序与反馈机制。主动征询行政机关对案涉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的意见确保处罚依据准确、裁量幅度恰当,不断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三、强化跟踪监督,深化办案质效

在制发检察意见前,提前与行政机关核实行政相对人是否已受过行政处罚,避免出现一事二罚的情况,并就行政处罚的必要性进行说明,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提升检察意见落实效果。在发出检察意见书后,不做甩手掌柜,对行政机关回复和处理意见的情况加强跟踪督促,积极跟进行政立案、处罚全过程,并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及时反馈,避免纸面处罚。

下一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规范行刑衔接工作运行,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阳光检务  
·以学促能强本领 赋能决策提质效——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检委会委员学法工作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监督?做实做优检察“后半篇文章”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青春不“毒”行 检爱护成长 ——准格尔旗多部门联合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主题禁毒活动
·别让毒品偷走你的未来——检察官禁毒知识科普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规章制度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准旗检察院做好未检工作“四个加强”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办法(试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全文)
·两高发布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检察风采  
·以学促能强本领 赋能决策提质效——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检委会委员学法工作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监督?做实做优检察“后半篇文章”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青春不“毒”行 检爱护成长 ——准格尔旗多部门联合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主题禁毒活动
·别让毒品偷走你的未来——检察官禁毒知识科普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邮编:010300 举报电话: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