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1. 强化案件审查:坚持“每案必审查、每案必监督”原则,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从细节入手,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证据进行全面、细致审查。重点关注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侦查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监督线索。
2. 注重“两法衔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通过案件办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及公安机关受理移送后的处理情况。针对行政处罚案件,摸排是否存在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随意立案、压案不查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3. 发挥机制平台作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监督端口前移。派驻检察人员定期入驻办公室,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实时监督,及时沟通并解决问题。同时,通过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收集证据,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4. 深化刑事“挂案”清理:通过“挂案”清理专项活动,针对侦查机关“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挂案”进行排查清理。通过侦查监督与办公室的平台联合调研并分析,准确摸清“挂案”底数,查找原因,分类施策。
5. 优化数字检察赋能: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拓展侦查活动监督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研发和探索侦查活动监督大数据模型,通过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数据与检察机关办案数据的比对分析,精准发现监督线索。同时,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问题。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