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检察工作一线,我们常常遇到群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认罪是不是要多判?”“认罚具体怎么执行?”等疑惑,今天,就为大家揭开这项司法“快车道”制度的神秘面纱。
一、制度核心: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自愿如实供述、承认指控事实、接受处罚”为核心,并非对犯罪的纵容,而是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担责、真诚悔罪,该制度不仅能提高司法效率,还能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办案全流程:清晰透明不迷茫
1. 告知权利: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官会第一时间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及法律后果,听取辩护人意见,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2. 协商具结:检察官在听取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对量刑建议、适用程序的意见后,以证据服人,用事实说话,增强犯罪嫌疑人对定性、量刑的合理预期,最终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由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3. 法院审理:法院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后,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并依法裁判,特殊情况除外。
三、常见问题权威解答
Q1:认罪认罚会被加重处罚吗?
A:不会!自愿认罪认罚是从宽情节,只要符合条件,量刑时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理。但虚假认罪、恶意利用制度逃避处罚的,将依法严惩。
Q2:“认罚”就是多交钱吗?
A:绝非如此!认罚包括接受刑罚处罚、积极退赃退赔、赔偿损失、缴纳罚金等。根据案件情况,检察官会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认罚方式,并非单纯的经济赔偿。
Q3:签了具结书还能反悔吗?
A:可以反悔,但有代价!审判前反悔的,具结书失效,检察院重新调整量刑建议;判决后反悔上诉的,法院将依法审查,若滥用上诉权可能面临检察院抗诉。
检察官提醒:
自愿真实是认罪认罚的前提,切勿虚假认罪。法律帮助是认罪认罚的关键,务必充分了解法律后果,审慎对待,切勿儿戏。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希望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确需面对认罪认罚时,切勿心存侥幸心理,早认罪、真悔罪,争取最佳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