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2018年10月22日下午,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恩克吉日格勒依法列席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第8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准格尔旗人民法院院长张海龙主持会议,恩克吉日格勒检察长在听取了准格尔旗法院承办法官对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和两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汇报,并就三件案件发表了意见,最终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同意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恩克吉日格勒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与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营造了配合不失监督、监督不乏配合的良好执法氛围和环境。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列席审委会,双方能够直观的发现法检双方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共同点及分歧点,有助于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于完善审判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法、检两院根据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作为每一个审判人员,要牢固树立自觉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行使审判权的同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审判人员提高对法律适用的认识,有利于统一对法律的适用,也有利于提高案件的质效。下一步,对审委会讨论的重大案件及时与检察院沟通,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审委会,树立法、检两院双赢共赢的法治理念。
在今后的工作中,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健全联系制度,完善监督措施,与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形成列席审委会、召开联席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共同构建诉讼活动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格局,共同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