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长城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级院安排部署,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近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联合准格尔旗文旅局就准格尔召镇、纳日松镇、薛家湾镇长城点段的长城遗址是否得到有效保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就长城点段是否实行公示信息、挂牌保护、是否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否存在未及时监管破坏长城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未及时清除和防控影响长城安全的自然因素、是否未能对长城地面遗存点段开展日常巡查和常态化检查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行政机关相互沟通配合,督促其整改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下一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加大对长城保护的普法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检察智慧,推动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长城保护主体责任,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长城遗址保护,为长城遗址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