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未成年人通过各类软件聊天、交友现象非常普遍,但由于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往往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案件办理中发现,
有的不法分子先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以交朋友、谈恋爱为名与被害人线上聊天,后在获取未成年人信任后约线下见面,进而对被害人实施性侵。
近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典型的以“网恋奔现”为名性侵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被害人小花(化名,未满14周岁)二人通过网络认识,经常性聊天,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2023年3月,李某某来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找小花。期间,应李某某要求,小花多次到酒店房间与其相聚,李某某明知小花未满14周岁,仍多次在酒店房间内与小花发生性关系,后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为进一步预防该类犯罪案件再次发生,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宣传教育,让未成年人了解不恰当行为,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坚决向不法行为说“不”,在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