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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旗检察院办理的涉疫情诈骗案件宣判
时间:2020-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依法对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某某涉疫情诈骗犯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26日潘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便在自己注册的淘宝店发布了出售医用红外测温枪的虚假信息,当有顾客进行询问时,潘某某便从网上盗取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营业执照图片及测温枪的照片等发送给顾客以取得顾客的信任来实施诈骗行为,截止至3月1日,潘某某共实施诈骗犯罪三起,非法获利十一万余元

  

  2020年3月29日,准旗公安民警远赴江苏省海门市将潘某某抓获归案。4月10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潘某某。后该案由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向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该案已判决,潘某某最终因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在此,检察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医用口罩、酒精、测温枪等相关防疫物品时,应当通过正规渠道途径购买,同时要提高防骗警惕性和法律意识,如遭遇诈骗等不法行为,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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