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准格尔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上级院、本院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办理,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律师接待
建议相关诉讼参与人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或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以及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预约申请异地阅卷。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阅卷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电子卷宗光盘。
二、案件流转
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其他检察机关等实地送达案卷时,来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提交24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证明,严格落实登记、扫码、测体温防疫检测。案件管理部门受案后进行案件材料消毒处理,并及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办理。
涉疫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窗口设置专用通道,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事宜。
三、群众来访
建议申诉人、信访人优先通过邮寄、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控告申诉。通过邮寄的方式可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第三检察部联系方式:0477-12309、0477-4895198。通过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通过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归属地12309,选择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华小区正西方向50米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邮政编码:017100)
控告申诉电话:0477-12309
案件管理大厅值班电话:0477-4895198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