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准格尔旗从4月中旬到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为进一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严厉打击假借养老名义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向社会公布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内容
以假借养老名义,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聚焦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案件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人员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三、举报渠道
(一)中央政法委举报渠道
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

(二)内蒙古自治区举报渠道
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邮箱atxzzd@163.com
举报电话:0471-6550480
(三)鄂尔多斯市举报渠道
鄂尔多斯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邮箱:ordosylzp@163.com
举报电话:0477-8582101
(四)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举报渠道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0477-4895198
举报电话: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