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恩克吉日格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三个扎实”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七个聚焦、七个切实”“七个强化、七个着力”的总要求,立足打击犯罪、维护公益、法律监督基本职能,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司法办案、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充分履职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认真履行政府债务化解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在精准脱贫方面,派出两名驻村干部,协助包联村解决产业发展与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协调帮扶企业落实帮扶资金10万元,投入5.5万元帮助改造完善村党建活动阵地,推进引领帮扶工作。在污染防治方面,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全区检察机关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契机,结合全市环保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等活动,深挖污染隐患、排查案件线索,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院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积极拟定本院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优化双语环境、双语人才建设,积极开展蒙语普法宣传丛书送基层活动,2018年获“全旗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二)坚持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准格尔建设。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97件263人,依法批准逮捕169件215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22件602人,依法起诉478件542人。办理控告申诉案件49件,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领导小组和专案组,把扫黑与治乱相结合,重点打击操纵黄赌毒、非法放贷讨债等犯罪,依法对孙老虎等23人黑势力犯罪团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按照规定将该案中涉及的4名党员和2名公职人员情况报送旗纪委。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不批准逮捕27件42人,不起诉19件37人。受理立案监督案5件,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罪漏犯28人,提出抗诉3件。细化刑事执行检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1件41人,办理法院提请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2件2人,发出各类纠正违法通知22件,提出检察建议47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88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检察建议55件,均被采纳;排查公益诉讼线索152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7件。
(四)坚持提升未检水平,着力打造优质品牌。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思路,积极服务地方关护未成年人工作大局,以努力提升未检工作水平为抓手,积极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以“防”为主,“多维度、立体化、全方位”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未检工作总体思路,成立鄂尔多斯市首家未检工作室“护翼工作室”,分别设立薛家湾和沙圪堵两处专业化未检办案工作区,打造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努力打造法治基地“南北辐射格局”,在薛家湾第十小学建设2000多平米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在沙圪堵镇检察室设置200平米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10家爱心企业和团体共同建设10个观护基地。依托新科技,积极开发“准格尔旗青少年网上法治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云平台APP”。与准旗5家单位联合出品防校园欺凌题材微电影《春泥》,首映以来取得良好的预防警示效果,浏览量已超16万次,获2018年度全区检察融媒体建设运营优秀原创作品奖。认真开展检察长进校园活动,检察长担任准旗职业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
(五)坚持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检察改革进程。继续深化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试点改革,修订完善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实施细则》等12项配套制度,积极做好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进一步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领导干部均参与办案,检察长列席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成立案件质量管理考评委员会,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考评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努力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筑牢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紧盯科技强检目标不放松,完成了移动检务、检委会会议系统建设,强化对出庭一体化平台、电子卷宗制作等办案辅助系统的应用。
(六)坚持政治先行,始终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准格尔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服从服务顺应大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年内开展了红色文化教育活动,组织中心组学习14次、集中学习43次。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完善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微信公众平台在全区检察机关公众号总榜长期名列前茅。
(七)坚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狠抓高检院、自治区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实行考核、考评一票否决。认真开展政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养及能力,广泛开展网络培训和“青年干警大讲堂”活动,实现日常教育培训全覆盖。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书法、摄影学习成果已初见成效,举办了庆祝建党97周年“走进新时代、书写新征程”书法摄影展,多名干警的作品在全区、全市、全旗的书法摄影比赛中获奖。积极参与全旗政法系统秋季“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2018年,检察干警获个人荣誉表彰58个,全院获集体荣誉表彰15个。
(八)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通过主动走访、寄送材料、邀请视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切实把接受监督、赢得关注、争取支持的工作做到实处。2018年以来,旗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了公诉工作开展情况,我院组织开展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以“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为主题的代表、委员视察活动,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旗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旗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不足,落实旗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没有完全到位,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需持续发力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希望各位代表、委员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2019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9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中央政法工作会、全国检察长会以及鄂尔多斯市“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融入准格尔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目标方向,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努力为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实现检察事业新作为、新成效、新发展。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十二字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充分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认真落实中央政法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履行好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职责使命,确保党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把强化履职能力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首要着力点,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切实为党委、政府分忧。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加强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稳定的新期盼,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力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精准扶贫任务,积极服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司法办案,在积极履职、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助推提升全旗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要坚持全面履职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丰富监督手段、强化监督刚性,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注重公益诉讼效果,提升未检工作品质,促进良法善治,在法律监督中努力打造检察工作新亮点。坚守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打造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格局。认真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不折不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探索创新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大局的思路方法,更加善于借用“外脑”、借助“外力”保护公益,着力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
四要坚持从严管理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狠抓日常监督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强化价值引领、思想引领和阵地管理。强化领导班子担当尽责和表率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规定。强化党的建设,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五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办案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切实解决司法办案和综合管理中的问题和短板,不断提升队伍整体执行力,以司法业绩精准考核、案件质量全方位评查为抓手,构建科学合理、综合全面的业绩评比和考核体系,聚焦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不断提升数据档次,消除空白,努力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真心实意接受人民监督,更加重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加强经常性联络,把代表委员意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认真按照旗委、上级院和本次人代会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深耕主责主业,坚定领先之志,善谋率先之策,在保障地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立足新起点、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报告相关用语注解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智能化检察服务网络平台,整合检察机关所有服务群众功能,包括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两部分。
2.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分为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4.未检“捕、诉、监、防”一体化:指每接受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一名检察官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5.员额检察官:指从现具有助检员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6.五个过硬:即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7.借用“外脑”、借助“外力”保护公益:通过借助专业领域的专家、学长、教授等的专业知识以及社会资源、企业资源等外部力量助力保护公益。
检察工作数据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