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一思想扎扎实实推进我院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各项工作,7月27日,我院组织召开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志平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测评指标(试行),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任务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本院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会议指出,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容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准确理解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与所在街道、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联创共建、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知识测试,加强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三是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载体,认真抓好“一周两月”“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四是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相辅相成、有机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和起诉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侵害各族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力度,切实维护全旗各族群众的团结稳定。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民族团结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动作不走样,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检察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