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爽 第二检察部主任
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李爽 4824178 ; 韩朝辉 4824178; 张艳杰 4824178;
第二检察部主要职责
1、民事检察: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承办对准旗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2、行政检察:负责对准格尔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进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3、公益诉讼检察。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士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含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检察工作。负责对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