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2024年3月19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小组对在库涉案财物开展了专项检查。
涉案财物作为案件的一部分,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为避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重人轻物、重案轻物”涉案财物管理环节不规范、低效率等问题,准旗院把问题清单变为履职清单。实行案件办理与涉案财物保管相分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涉案财物管理做到保管妥善、手续完备。
准旗人民检察院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案财物,从入库到出库都有严格的流程。接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案财物后,由专职人员启封、检查、重新装袋密封,核实移送清单内容,在检察业务系统内进行登记入库,按照“一案一仓,一物一卡”的模式管理,将涉案物品分别放入检察院专用的物证袋,在涉案财物保管室设立多个网格储物柜、保险柜、防消磁柜等,对网格储物柜分别编号排序,将移送的财物按照案件分袋、分件存放于相应的网格存放处,将涉案财物的数量、特征、存放处号码等信息登记齐全,并及时在系统中上传涉案物品照片,完成对应的入库操作。涉案款按照一案一账号入库,实行一款一单,由财务部门专门管理。
检务督察小组将继续跟进,从严从实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涉案财物的保管处置工作。持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水平,使管理过程更加规范、严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