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全面落实202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要求,推动质量社会共治,9月8日上午,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公安局、旗法院、旗卫健委、旗供销社、旗农牧局等单位,在薛家湾镇美稷长河里夜未央广场共同开展以“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 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主题的2026年“质量月”宣传活动。活动中,该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把“办案台”搬到“宣传台”,以案释法守护各族群众“身边的质量安全”。

启动仪式前,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提前到达现场,整理普法宣传资料,明确以刑事检察职能为切入点,重点围绕质量安全领域常见犯罪开展宣传,确保宣传内容既贴近群众生活,又体现检察职能定位。启动仪式上,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强调质量工作事关民生福祉和市场秩序,号召各部门协同发力,推动质量强旗建设走深走实,并宣布“质量月”宣传活动正式开始。随后,各参加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现场宣传,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质量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重点围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罪名,结合该院办理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样是卖假货,哪些只是踩了“黄线”、接受行政处罚即可,哪些已经越过“红线”、涉嫌犯罪面临刑事追诉;食品质量问题,什么情形属于一般违规,什么情形触及法律底线。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让群众对质量安全领域的法律边界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
针对群众提出的“买到假货怎么区分是不是犯罪”“发现制假售假行为该向哪个部门举报”等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解答,告知群众行政举报与刑事报案的不同渠道,引导大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少群众表示,以前只知道质量问题找市场监管,通过这次宣传才了解到,制假售假行为达到一定程度要负刑事责任,“这回心里有数了”。群众的反馈让工作人员感到,普法不仅要讲清法律条文,更要贴近群众实际需求。
此次参加“质量月”宣传活动,是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主动融入质量强旗工作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实践。通过把办案中积累的典型案例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普法素材,让质量安全法治宣传从“发资料”走向“讲案例”、从“讲法条”走向“辨边界”,让群众真正明白质量安全的法律红线在哪里。
下一步,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以“质量月”为契机,持续依法从严惩治质量领域违法犯罪,深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以刑事检察高质效履职守护各族群众“身边的质量安全”,让各族群众共享质量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