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健全看守所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筑牢监所安全稳定防线。2026年6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进驻准格尔旗看守所并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组长、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永峰,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郃忠平,准格尔旗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闫学军,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志平,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郝占国,同时邀请了政协委员、医学专家等参加会议,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苏文主持会议。

会上,巡回检察组工作人员宣读了《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方案》,清晰明确本次巡回检察的检察范围、核心重点、工作流程、方法举措及工作纪律。方案立足基层看守所监管工作实际,紧盯监管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日常管理履职、在押人员权利保障、刑罚执行、制度落实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全面细致的“法治体检”,精准查找监管工作短板弱项,靶向纠治突出问题,全方位压实监管执法责任。
随后,各单位主要领导依次作表态发言。各方均表示,将深刻认识本次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坚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检察要求,全面配合、全力支持巡回检察各项工作开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梳理工作台账、如实汇报工作情况、诚恳接受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检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闭环整改;深化检警协作配合,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持续规范监管执法流程、补齐监管工作短板、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破解基层监管监督难题、提升监所治理能力的重要制度举措。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将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座谈交流问询、现场督查督导、个案核查研判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深层次、专业化巡回检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