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2024年3月20日,准格尔旗检察院与旗应急管理局、旗能源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交通运输局、旗交管大队、旗消防救援大队、旗矿区消防救援大队等九部门共同举行《准格尔旗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上,赵飞雄专委从矿山安全生产、燃气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安全、安全生产综合履职、大数据赋能安全生产监督等六个方面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各自在安全生产领域建立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日常联络、协作配合机制。《工作方案》的签订,为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协作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准格尔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与相关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法治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赵飞雄专委表示:准格尔旗检察院与九部门联合会签《工作方案》目的是紧紧围绕准格尔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开展风险防患和线索摸排调查,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和专项监督,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准格尔旗现代化发展。
下一步,准格尔旗检察院和相关行政部门将以《工作方案》的会签为契机,凝聚各方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深化协作配合,织密安全生产网,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平安准格尔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